首届 “中国诗会”征稿启事
中国诗会,诗会中国首届 “中国诗会”征稿启事
百年新诗,需要再出发;百年新诗,需要大诗,好诗,美诗;百年新诗,需要更多的优异者涌现;百年新诗,中国诗歌学会当仁不让把诗意嵌入的生活——为此,中国诗歌学会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首届“中国诗会”。
现面向全国征稿,一切以汉语写作者均可以投稿,因人手有限,亦为适应现代化办公要求,特提倡网络投稿,有条件者请尽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(邮箱附后)。
1.年龄:不超过45周岁。
2.稿件:应征稿件为500行左右最新原创诗歌,谢绝在正式报刊发表过的作品。作品风格、题材不限。每人限投一次,多投无效。
3.通联:来稿时请附上电话、电子邮箱、个人简介、出生年月,真实姓名、创作简历及身份证号。
4.截稿日期: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(以电子邮箱显示日期为准)。
5.举办日期:2015年10月。
6.评审:中国诗歌学会将组成专门的评审组讨论推选,按照中国诗歌学会的评选标准,以最严格,专业,公正的方式,从应征稿中选拔10位青年诗人到浙江海宁参加本届中国诗会。
7.投稿邮箱:参展稿件请发至投稿专用邮箱zgsgxh888@126.com
邮件主题格式为:姓名+中国诗会
原则上谢绝纸质稿件,如有特殊情况者需寄纸质稿件,请寄至:
100009北京鼓楼西大街41号 中国诗歌学会办公室 收(勿寄私人,以免延误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中国诗会”字样。
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中国诗会,诗会中国
期待您的作品,在百年新诗到来之际,让我们在诗人徐志摩的故乡,以诗歌的名义,共襄盛举。
中国诗歌学会
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
二0一五年四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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