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野说儒教 第六章 仁以致政(中)》 - 散文高地 - 文学博客网 - 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

大闲人 发表于 2014-7-26 16:51:58

野说儒教 第六章 仁以致政(中)

本帖最后由 大闲人 于 2014-7-26 16:59 编辑

(三)举贤才http://img.blog.163.com/photo/iHuxdD2khn7_jSIfyXIFTw==/3985404195246626881.jpg综观中华历史,自古以来政治上大有作为的领袖人物或君主,其成功的秘密之一,就是举用贤才。所以孔子说:“其人在,则其政举,其人亡,则其政息。故为政在人。”如果回顾一下新中国建国不足六十年的历史,这几代领导人的不同的对内对外政策方针,由今知古,就不难理解这一点。一代的政治挂帅,二代的改革开放,三代的发展经济,现代的创建和谐。根本上说,政治是依赖人去推行的,贤人在位就会有好的政治,否则就不会有好的政治。因此,孔子弟子——做季氏家臣的仲弓问如何为政,孔子便告诉他:“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”孔子去看望作武城宰的子游,劈头便问“你是否发现了贤才?”贤才必须德才兼备,又要以德为主。孔子说:“人必忠信重厚,然后求其智能焉。是故,先其仁信之诚者,然后亲之,于是有智能者,然后任之。故曰亲仁而使能。”这就阐发了重德的思想。这里还必须反对后儒为培养奴才部属而主张的“贤者不必有才”的错误观点。本质上说,这是疾贤妒能的心理表现。孔子说:“君子不器。”就是说他们应该具有多方面才能。但对人(即使是贤才)也不应求全,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某一方面的特长。举贤才的最根本之点,在于冲破家族观念、宗党观念和任人唯亲的禁锢。用人主要是看他本人是不是德才兼备的贤才,而不是看他出身的尊卑贵贱和所属的宗党派别等。孔子谈论仲弓时说:“犁牛之子(马辛)xin切角,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”仲弓是孔子的学生,出身贫贱,但很有才德,这样的人能不能做官呢?孔子用比喻回答了这个问题。耕牛是低贱的,祭祀用的牛是高贵的,耕牛不可用于祭祀。但是耕牛的儿子,生着赤色的毛,周正的角,虽然不想用它来祭祀,但是山川之神是绝对不会拒绝它的。这就是说,启用的是牛本身确实具有优良的条件,是否“犁牛之子”则无关紧要。因此,仲弓的出身当然不影响它的前途。孔子还说过:“先进于礼乐,野人也;后进于礼乐,君子也。如用之,则吾从先进。”这里君子与野人对举,君子是贵族,野人是在野之人,指非贵族的其他各等级的人。孔子说,在野之人是先学礼乐后做官,贵族子弟往往是先做官后学礼乐。如果选用人才,要选先学礼乐的野人。(四)庶、富、教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大同盛世,但近期目标则是小康。而庶、富、教就是达到小康境界的重要步骤,也是必由的三个阶段。孔子访问列国诸侯的第一站是卫国,在去卫国的路上,弟子冉有给他驾车。他们师生之间有一段关于“庶(人口兴旺)、富(生活富裕)、教(教育发达)”的很重要的谈话。论语记载的原文如下——子适卫,冉有仆。子曰:“庶矣哉!”冉有曰:“既庶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富之。”曰:“既富矣,又何加焉?”曰“教之。”人口兴旺,生活富裕,发展教育,这三个方面是仁政德治的重要组成内容。在春秋诸侯争霸时期,一个国家,人口的众多与兴旺是政治兴旺的标志。要使本国的人口多起来,有两条途径。其一是徕远人,即使其他地方的人来本国劳动、生活,其目的类似于今天的吸引外资吧;其二是自然生殖。要使这两条途径畅通,必须实行起码的回民政策,使自己治下的人民尽可能生活得好些,这样自然对远处的人就有了吸引力。随着更多远人的加入,对其合理的安置也是一大学问,若安置不当,也会出现一些不应该有的麻烦。一般的执政者的惠民政策,只考虑让民众生活下去,就可以为自己多生产,多交赋税,多服务劳动等等。一句话,在予求关系上,予仅是手段,真正的目的是放在求上,而且求得越多越好。而仁政的目的不同,认为惠民的主要目的是使民众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,而求则是相应的结果,是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做的必要积累。采取的办法是“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”,“择可劳而劳之”,“薄赋敛而民富”也就是要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。总之是反对苛政,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”。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并且逐步富裕起来。在“富”这一问题上,要避免社会不同阶层的过大差异,以减弱不同阶层的对立感,尽量保持社会的相对和谐。“富之”是对民众教育的基础。执政者应该把法律、法令所禁止和所要求的,广泛进行宣传教育,使人民明确,从而免触刑律。孔子说:“善人教民七年,亦可以即戎矣。(善人教养人民七年,就可以叫他们去入伍当兵)”“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”儒生虽反对穷兵黩武,但在人类社会实现大同之前,战争又不可避免,有时甚至还是实现大同的必要手段。所以,还应以军旅之事教民,使他们不至于在战争中白白牺牲。但上述各项远不是教育民众的根本内容,其根本内容是“德”与“礼”。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教化。三、法律以“仁”为核心出发,社会问题应以“德治”为好。只有实行“德治”才能使人民心悦诚服。一味用严刑峻法,并不能解决问题。孔子说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这就是说,单纯使用武力,人民虽然不敢随便犯罪,但内心却是不服的。只有用道德教育加以感化,才能使广大人民心悦诚服,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。回顾人类历史,自从走出低级的大同时代以来,大部分时间几乎都使用暴力统治人民。因此,“以力服人”是执政者的传统方法,或者说是治国的捷径,省略了自修的麻烦。自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出现在中国以后,历代帝王虽假借仁道,但总是不能首先从自身做起,违背了“德治”的“严己宽人”的根本要求。“德治”是最人道的统治之术,是使人类社会进入小康的唯一途径。从对“德治”与“刑罚”的比较中,很明显的发现,“德治”是刑罚的根本。孔子曾说:“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。”这就是说,刑法必须以礼为依据,否则就会不得当。再从刑罚与德治的效果看,刑法只能惩罚与犯罪之后,有杀一儆百的作用,但不能预防犯罪,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。然而,“德治”与“礼教”却能防患于未然,即所谓“礼之教化也微,其止邪也与未形,使人日徙善远恶而不自知。”人们往往只看到那些未发生的有道德教育所起的作用,而看不到那些未发生的有道德教育所起的作用。因为他未发生,未起危害社会的坏作用,人们往往看不见这个效果,从而产生忽视“德治”的积极作用。可以用“润物细无声”来比喻他的功效。正因为这个原因“德治才更显出其伟大的人类意识进步与自觉的意义。执政者应该实行“仁政”,坚决反对统治者的苛政。孔子有一次路过泰山下,看见一妇人悲哀的哭于墓前,孔子停车让弟子过去问一问缘故:“子之哭也,壹似重有忧者?”妇人说:“然。昔者,吾舅死于虎,吾夫又死焉。今吾子又死焉。”孔子对她说:“何为不去也?”妇人说:“无苛政。”孔子深有感触的回身教育弟子说:“小子识(zhi记住)之,苛政猛于虎也。”这一段著名的论述,就是今天“苛政猛于虎”这一成语的来源。这是“仁”的思想在政治生活中的反应。除苛政之外,“不教而杀”或搞什么阴谋诡计,也是执政者必须避免的。因此,孔子对待“刑罚”和“德治”的问题上,坚决主张以德治为主,以刑罚为辅这就是“德主刑辅”思想。总之,“法”是指人的行为规则。“律”即规定。“法律”是执政者针对社会现状对大众(包括执政者本人)的行为规则所作出的规定,指导行为的正误,而对行为后果的制裁则是不得实施的表现,是次要的问题。而法律制定的前提和依据,以及后果的裁罚,归根到底还是道德问题。弱势文学研究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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