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潮》杂志社公开招聘编辑启事
根据工作需要,现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《诗潮》杂志社编辑1名,公告如下: 一.应聘条件、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: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、法律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与政策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掌握文学期刊出版政策、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发行机制,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活动能力;
(三)熟悉诗歌类期刊编辑业务,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诗歌作品,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,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和选稿水平;
(四)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有新闻出版专业职称或文学职称更佳;
(五)年龄应在35-45岁之间;
(六)工作能力特别优秀者,以上条件可以适当放开。
二.聘用待遇
与《诗潮》杂志社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工资待遇按职称、级别参照杂志社正式员工,缴纳相应保险。
三.报名办法
即日起开始报名。报名者请将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的复印件和个人简历、个人业绩陈述(不超过2000字)和著作方面证明资料(比如获奖证书、诗集、作协会员证)复印件、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及近期1寸彩照两张,于2014年3月1日前特快专递寄至:(110003)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66号《诗潮》杂志社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收,电话:024—22859033,邮箱:shichao2233@sina.com。
初审合格者,我们将组织笔试或其他形式的复审,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,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加面试者进行测评投票。在投票结果基础上,对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、聘任。试用期为半年,签订试用期合同;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签订聘用合同。
《诗潮》杂志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2013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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